一、甘肅省行政監察組織機構的傳承甘肅省監察廳(含省人民監察委員會)及全省監察機構,經歷設立、撤銷、恢復、發展到合署辦公五個階段。1950年3月,經中央批準成立甘肅省人民監察委員會。1951年10月,政務院明確規定,地方人民監察...[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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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甘肅省行政監察組織機構的傳承甘肅省監察廳(含省人民監察委員會)及全省監察機構,經歷設立、撤銷、恢復、發展到合署辦公五個階段。1950年3月,經中央批準成立甘肅省人民監察委員會。1951年10月,政務院明確規定,地方人民監察...[繼續閱讀]
省監委建立 1949年9月2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以下簡稱《共同綱領》)?!豆餐V領》第十九條規定:“在縣市以上的人民政府設立人民監察機關,以監督各級國家機關和各...[繼續閱讀]
改設省監察廳 1954年12月1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關于各省人民委員會設置工作部門和辦公機構的決定》,決定各省人民委員會人民監察委員會改為監察廳。接著,監察部發布《關于調整地方監察機構及其有關事項的指示》,指出在...[繼續閱讀]
恢復省監察廳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根據國務院的提請,決定恢復并確立國家行政監察體制。1987年12月9日,甘肅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決定,經國務院批準,恢復設立甘肅省監察廳。1988年,甘肅省...[繼續閱讀]
共性合并個性保留 1993年2月,按照中共中央和甘肅省委決定,中共甘肅省紀委和甘肅省監察廳機關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合署后機關內部機構設置按照共性合并、個性保留,需要的增設的原則,將原來兩機...[繼續閱讀]
監察機構設立與隸屬關系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在縣市以上的各級人民政府,設人民監察機關?!逼渎殭嗍?第一,廣泛地吸引群眾監督國家政治、經濟、文化事業,受理人民對國家機關和公務員的控告。第二,隨...[繼續閱讀]
省直機關監察部門組建 1952年12月27日,政務院公布《省(市)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經機關與國營財經企業部門監察室暫行組織通則及編制原則的命令》,規定凡省(市)以上各級政府財經機關及國營財經企業部門,均設監察室,在各自機關、...[繼續閱讀]
相繼建立監察室 1953年,根據監察工作需要,省屬大企業、單位建立11個監察室。1954年,甘肅省與寧夏省合并后,省級各企業單位,如工業、商業、財政、糧食各廳,工程、稅務、郵電、運輸各局,基建、保險、貿易、百貨、專賣、石油、交...[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