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調整機構,撤銷州勞動局,勞動業務并入州經濟計劃委員會。...[繼續閱讀]
勞動業務從州經濟計劃委員會劃出,歸州民政局辦理。...[繼續閱讀]
工資調整,大部分產業部門進行“一條龍”式簡化企業職務工資。...[繼續閱讀]
州級和各縣(市)進行亦工亦農勞動制度試點,州級試點單位煤建公司和農機站招用亦工亦農合同工78人,合同期限8個月。...[繼續閱讀]
“文化大革命”開始,政權機構遭到沖擊,人事業務隨之基本停頓。...[繼續閱讀]
州革命委員會設置生產指揮部,下設勞資組,勞動業務由勞資組辦理。...[繼續閱讀]
州革命委員會成立后,人事業務先后由州革命委員會設立的政治工作辦公室、政治部干部組負責辦理。...[繼續閱讀]
全州各縣(市)全面開展臨時工改固定工工作。...[繼續閱讀]
撤銷生產指揮部和勞資組,恢復州勞動局。...[繼續閱讀]
恢復州委組織部,人事業務歸組織部辦理。...[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