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屈大均稱其所著《廣東新語》為廣東之“外志”,據《國語》為《春秋》之外傳,《世說新語》為《晉書》之外史,而稱《廣東新語》為廣東之外志,意為記《廣東通志》以外之事,以補其不足也。(二)明嘉靖《惠州府志》卷十四外志...[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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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屈大均稱其所著《廣東新語》為廣東之“外志”,據《國語》為《春秋》之外傳,《世說新語》為《晉書》之外史,而稱《廣東新語》為廣東之外志,意為記《廣東通志》以外之事,以補其不足也。(二)明嘉靖《惠州府志》卷十四外志...[繼續閱讀]
我國舊方志的一種,指將兩個以上同級別或不同級別的政區合編為一志。例如:陜西《咸寧長安兩縣續志》、安徽《泗虹合志》、江蘇《上元江寧兩縣志》等等。合志一般是因“本處一地,史事難分、撤并頻繁、建置較遲”等原因而將...[繼續閱讀]
區域地理學的別稱。以某一特定的區域為對象,全面系統地記述闡明該區域地理環境及其與人類活動的關系。在地方志中是一篇(志)名,通常以所記的特定區域為對象,把所轄范圍內地理環境的各個要素,諸如地質、地貌、氣候、水文、...[繼續閱讀]
方志篇目名。曾見于民國時期所編縣志中,如《同官縣志》,即載生物志,內分植物、動物二目。在新編地方志中,是省市志專志之一,以志書體裁記述地方生物發展演變的歷史及現狀。其內容一般包括:1.植物:植被區劃及其特點;植物分類...[繼續閱讀]
記載某一區域內的地名的專著。清顧炎武撰有《營平二州地名記》。在新編方志中,一般都設有“地名志”類,系統記載一地各種地名,主要包括自然地名、政區地名、村寨地名、交通地名、城市地名等項。截止1983年底,全國已有四百二...[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