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的別名之一。主要記述地方的人物與風俗。此類書以東漢《南陽風俗傳》為濫觴,相繼而作者甚多,僅漢時就有《海內先賢傳》、《沛國耆舊傳》、《陳留風俗傳》等。魏晉南北朝時,以耆舊、先賢等作一地傳名的,為數甚多。隋唐...[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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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的別名之一。主要記述地方的人物與風俗。此類書以東漢《南陽風俗傳》為濫觴,相繼而作者甚多,僅漢時就有《海內先賢傳》、《沛國耆舊傳》、《陳留風俗傳》等。魏晉南北朝時,以耆舊、先賢等作一地傳名的,為數甚多。隋唐...[繼續閱讀]
(一)載籍的通稱?!妒酚洝ざY書》司馬貞索隱:“書者,五經六籍總名也?!?二)我國“正史”中,將記載典章制度的部分名之為書。(三)古代私撰志書亦有稱書者,如明何喬遠《閩書》。...[繼續閱讀]
舊方志的一種。明清較多。在前代志書的基礎上只記以后一段歷史時期的事情,叫“續志”,體例基本依照前志,有的只是類目上略有增刪。如陜西省武功縣現存志書就有《武功縣志》和《武功縣續志》。...[繼續閱讀]
編志余下的資料,輯錄在一起附以志后稱“志余”,類似“附記”、“附錄”,以保存資料,待續修者采擇。如嘉慶《上??h志》,全書分疆域、水利、賦役、建置、職官、選舉、人物、藝文八志,而以“志余”、“敘錄”結尾,統為十類...[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