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各級總預算和單位預算時,計算收支數額所用的計量單位。一般以貨幣為預算本位。我國在革命戰爭時期,各地曾以大米、小米、高粱米等實物為預算本位。從1951年起改以人民幣為預算本位。...[繼續閱讀]
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編制各級總預算和單位預算時,計算收支數額所用的計量單位。一般以貨幣為預算本位。我國在革命戰爭時期,各地曾以大米、小米、高粱米等實物為預算本位。從1951年起改以人民幣為預算本位。...[繼續閱讀]
亦稱“財政年度”。國家預算收支起止的有效期間,通常以一年為標準。我國及許多國家采用歷年制,即當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個預算年度。有的國家采用跨年制(或稱騎年制),如日本、印度、加拿大等國的預算年度,從當年4月...[繼續閱讀]
國家預算收支項目的科學分類。收入科目分為類、款、項、目四級科目;支出科目分為類、款、項、目、節五級科目。各級科目之間的關系是:前者是后者的概括,后者是前者的具體化。無論編制預算、決算,辦理預算繳款、撥款,進行預...[繼續閱讀]
國家預算管理的分級,即國家預算管理體系。通常是有一級政權,就有一級預算。與國家政權結構相適應,我國預算級次分為三級:(1)國家預算,由中央級預算和地方總預算組成;(2)省、自治區、直轄市預算,由本級預算和所屬市(地、自治州...[繼續閱讀]
國家規定的中央與地方以及地方各級之間在預算資金分配范圍和預算管理權限等方面的根本制度。預算管理體制的實質是正確處理國家預算管理工作中的集權和分權問題。正確地建立預算管理體制,對于保證在中央統一領導下,充分發...[繼續閱讀]
為了貫徹黨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推動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文化建設事業的發展,國家根據少數民族地區的特點和需要,在劃分收支分級包干體制基礎上,給予少數民族地區一些特殊照顧的財政管理體制。其具體做法是:民族地區的預備...[繼續閱讀]
我國預算管理體制的一種形式。實行這種體制,國家預算收支項目、收支范圍、收支標準、收支辦法,均由中央統一規定,各級地方組織的一切預算收入逐級上繳中央,各級地方所需支出全部由中央逐級撥款,年終結余全部上繳中央。...[繼續閱讀]
我國預算管理體制的一種形式。實行這種體制時,將預算收入分為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和調劑分成收入三類。地方預算支出,先以地方固定收入和地方固定比例分成收入抵補,不足時再由中央劃給調劑分成收入抵補。如果以上...[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