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村政策放寬,境外不法分子乘機南下云南等地,非法從國外販運罌粟到境內牟取暴利,致使被禁止30余年的吸毒販毒死灰復燃,出現了私種罌粟和吸食毒品案件。1984~1993年,全縣查處吸毒和種植毒品案...[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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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村政策放寬,境外不法分子乘機南下云南等地,非法從國外販運罌粟到境內牟取暴利,致使被禁止30余年的吸毒販毒死灰復燃,出現了私種罌粟和吸食毒品案件。1984~1993年,全縣查處吸毒和種植毒品案...[繼續閱讀]
縣公安局每年都要承擔10余起省級以上干部視察彭陽和重要會議、重大活動、重大集會等的安全警衛、安全保衛任務。具體日常工作由治安大隊負責。2007年4月12日,中央首長來彭陽視察,公安局周密部署、細化措施、分解任務、責任到...[繼續閱讀]
公安部門將旅店業、刻字業、印刷業、廢舊金屬收購業、文化娛樂場所、機動車輛修理業等行業納入特種行業管理,實行特種行業許可制度。既從嚴管理、防范和及時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又方便群眾,保障特種行業合法經營,做到管...[繼續閱讀]
縣公安局通過開展社情基礎調查,完善情報信息體系和獎懲制度,加強對重點人口、重點場所和宗教領域的控制,強化對涉外項目和外籍人員的管理。1994~2007年,共開展社情專題調研活動83 次,收集上報各類信息0.2 萬條,登記管理外籍人...[繼續閱讀]
1998年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境內城鎮居民戶口由轄區公安派出所管理,各派出所配有專職戶籍警,負責對轄區居民出生、死亡登記,遷出、遷入登記,變更與更正登記,戶籍檔案管理等。農村居民戶口由各鄉鎮管理??h...[繼續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彭陽縣于1988年9月開始,在全縣范圍內統一開展為16 歲以上公民頒發居民身份證工作。經籌備、宣傳和登記,于1989年10月完成9.2萬人的頒證工作,占應辦證人數的90.48%。此后,頒證工作移交縣公安...[繼續閱讀]
流動人口由公安派出所管理,暫住地派出所對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擬在暫住地居住一個月以上年滿十六周歲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雇用的人員,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筑業、運輸業的人員,從事商業、飲食業、修理業、服務...[繼續閱讀]
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受縣公安局和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雙重領導,承擔著全縣交通管理工作。每年在春節、元旦、“五一”“十一”等物流、人流高峰期,交警部門都要加強警力,整治交通,通過上路檢查、宣傳教育、危險路段...[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