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形態和政治體系的根本性變化。是以一種政治體系取代另一種政治體系的快速的、激烈的變革。其根本問題是國家政權問題,最高方式是武裝斗爭。在這個過程中,舊有的政治秩序遭到破壞,包括它的政治關系、政治制度、政治結...[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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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形態和政治體系的根本性變化。是以一種政治體系取代另一種政治體系的快速的、激烈的變革。其根本問題是國家政權問題,最高方式是武裝斗爭。在這個過程中,舊有的政治秩序遭到破壞,包括它的政治關系、政治制度、政治結...[繼續閱讀]
在維護原有政治體制的基礎上,漸進地、局部地改變某些阻礙社會前進的政治制度、政權結構及其活動方式的行為。是一種小規模的或溫和的變革,多指國家權力結構的變化或政治制度的內部調整。對現有社會秩序不具有根本性的破壞...[繼續閱讀]
在政治斗爭雙方力量懸殊或勢均力敵的情況下,出于各自的政治利益和目的,為“雙贏”或避免兩敗俱傷,以不損害雙方的根本利益為前提,通過政治談判、協商或默契,互相作出讓步,從而緩解矛盾的局面或過程。是政治斗爭的一種策略...[繼續閱讀]
政治主體為了達到一定的政治目的而構建政治體系、編排運行程序和確定政治目標的活動過程。是政治決策的重要步驟之一,與政治決策的區別在于政治設計側重于方案的設計和目標的論證與確立,不包括政治決策的方案選擇、監督反...[繼續閱讀]
■(1)泛指各階級、政黨和社會集團之間為了達到其政治目的而進行的斗爭。通常圍繞政權問題而展開,其根源是經濟利益的矛盾。(2)無產階級為推翻剝削階級的反動統治,建立和鞏固無產階級專政而進行的斗爭。是無產階級反對資產階...[繼續閱讀]
在政治領域內,不同的政治行為主體,如國家、個人或其他政治組織因為利益、觀念、政策或綱領有分歧而導致的相互對抗行為。在政治學研究中,政治沖突的范圍廣泛,從語言分歧到公開的戰爭都是沖突,解決沖突是政治系統的基本功能...[繼續閱讀]
政治主體通過政治的、法律的、意識形態的手段影響和制約政治客體的能力和力量。它體現在政治主體實現某種利益或原則的過程中。國家產生以后,權力現象就大量存在,權力在政治領域的應用即為政治權力。許多學者都傾向于把政...[繼續閱讀]